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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高院批准恒大清盘人追讨近60亿港元贷款

2026-08-20 6769

8月7日,香港高等法院的原讼法庭作出了决定,驳回了盈佳国际置业有限公司请求禁止清盘的所有申请,并允许中国恒大旗下国雄控股有限公司继续进行清盘程序,以追回大约59.7亿港元的未偿贷款。根据判决文书的分析,盈佳国际最初将这笔贷款视作一笔“过桥资金”,认为自己本无需实际偿还给恒大。然而,随着恒大被香港高院下令清盘,清盘人坚决认为这是一笔真实的贷款,要求盈佳国际偿还,因此盈佳国际试图申请禁制令,阻止恒大清盘人提交清盘请求。

该案件的原告包括三家公司,判决书中提到它们属于同一利益集团。盈佳国际的所有者为王丽华,而和益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与鸿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则分别由王开国控制。根据盈佳国际的陈述,王丽华与王开国是朋友及商务伙伴。2021年1月24日,和益荣与恒大汽车签订认购协议,承诺认购约1.83亿股新股,认购总金额约为50亿港元,并要求在三个月内完成。恒大汽车随即公告表示与包括和益荣在内的六名认购者签署了协议,集资260亿港元,并设定了12个月的禁售期。

2021年3月,恒大与和益荣签订了一份人民币借款合同,由和益荣向恒大提供约50亿港元人民币的贷款。随后的4月7日至9日,和益荣分三笔将约42亿人民币汇入恒大指定账户,与名义上的贷款金额相匹配。与此同时,国雄控股与盈佳国际签署了一份借款协议,向后者提供50亿港元贷款,期限为两年,无息条件下按时偿还,逾期则按年利率4%计息。也在2021年4月的同一时间,这笔款项进入了盈佳国际的账户。

盈佳国际收到这笔50亿港元后,迅速将其转给鸿昌国际。根据盈佳国际的陈述,通过三方协议,和益荣将其在认购协议中的权利转让给了鸿昌国际,使后者成为恒大汽车新股的最终认购方。2021年4月9日,鸿昌国际在地收到盈佳国际转账后,获得了恒大汽车的新股股票证书,形成了一条跨境资金的闭环。

盈佳国际最终败诉,并需承担高额诉讼费用。根据案件的交易结构,这笔交易被视为典型的“过桥资金”。盈佳国际曾主张,恒大管理层与其之间曾达成不需要实际偿还的内部共识。然而,当恒大在2024年被香港高院判决清盘后,清盘人完全否定了这种“默契”,坚持依据书面协议追讨债务。至2025年5月,国雄控股正式要求盈佳国际偿还本金和利息总计接近60亿港元,盈佳国际则尽力申请禁制令以阻止清盘申请。

判决书揭示,盈佳国际在诉讼中的辩护理由经历了多次变更,从最初的“借款协议是虚假交易”到“存在资金安排方案”,最终到“双方达成了不强制执行的口头附属协议”。对此,主审法官陈静芬认定盈佳国际的口头附属协议是“近期捏造”的,并逐一驳回了所有抗辩。她强调,正式的书面合同以及资金的确实交割构成了真实债权,单方面的声称无法否定合同的法律效力。

根据判决结果,盈佳国际不仅被判败诉,还需按照香港较高的诉讼费标准,向恒大清盘人支付因提起这场诉讼产生的所有费用,以反映法院对盈佳国际捏造“附带协议”行为的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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